欢迎访问安全食品舆情网!

首页

我省部署开展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2-08-06 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全省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一年时间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以督促放射诊疗机构落实放射防护管理主体责任为主线,从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设施管理、加强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范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规范放射诊疗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水平,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放射诊断设备稳定性检测开展率达到80%以上、放射治疗和核医学稳定性检测开展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100%,放射诊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

  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8月-11月,全省各级放射诊疗机构要按照《全省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放射防护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三是核查抽查阶段。2022年12-2023年2月,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10%比例进行抽查;四是督查督办阶段。2022年3月-5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随机督查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督办。五是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底前,省卫健委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于整治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予以查处,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为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全省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省卫生健康委还组织编印了《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100问》,已向各放射诊疗机构发放供自查学习。


原文链接:http://sxwjw.shaanxi.gov.cn/sy/wjyw/202208/t20220802_22323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食品舆情网 aqsp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