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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行政处罚的信息

时间:2022-06-01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景*

  处罚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鲁卫医罚[2022]006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370902********095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月26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2.1.26-2023.1.25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201/t20220127_3849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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